甲方: (代理出租方-旅行社) NO:
乙方: (承租方-游客)
为明确代理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1、作为中介,甲方受汽车运输公司或车主之委托向乙方提供市场上可供租用的车辆。
2、乙方同意按双方商定的价格_______元/天,租用甲方(代理车方)提供的车辆,共计 __天,总租金为_____元人民币。并在出车前付清全部租车款。由甲方(代理车方)收取此租车款(此租车费包含:司机的工资补贴、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修车费)。
3、甲方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车型为___________ ;车牌_____ ;此车允许载人数为____人(不包括司机);乙方上车人数不应超过此规定人数。
4、司机姓名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5、双方商定,此次包车(租车)所行驶的线路为:
若无特殊情况,双方不能随意改变线路;若确实需要改变,由双方协商后才能改变,如由此增加费用,由提出改变线路方支付。
6、如因乙方原因,出发前或途中提前终止租车,甲方所收乙方的定金或已运行的租金不退并支付甲方尚未完成的租金;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司机及时安排相应的车辆继续完成乙方的旅程,其费用由甲方司机承担,否则甲方退还未完成的租金,并支付乙方租车总款30%的违约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甲方退还未完成的租金。
7、若乙方需延长包车,需经甲方同意,并支付相应的费用。延长租车天数乙方按 元/天支付甲方.
8、甲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误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9、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司机资职符合交通法规并熟悉沿途道路情况。
10、如甲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甲方或司机尽快的更换相应的车辆及时上路,其费用由甲方承担,或双方协商一致,退还剩余的费用。
11、甲方应要求司机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制止直到安全为止;若司机不听劝阻,乙方应立即举报(电话028-68680074)并有权拒绝上车,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尽全力协助乙方向司机及所属车辆单位索赔。
12、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尊重司机的工作,不能要求司机做不利安全的行为,不能影响司机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司机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3、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车、非本车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误,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现场由乙方与甲方的司机友好协商解决后续事宜及费用分担。
14、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交通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公安交警及有关部门的裁决下由乙方与车辆所在单位协调处理。如果甲方为其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则按保险公司《旅游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甲方应全力协助事故的处理。
15、此次包车乙方提供司机的食、宿。
16、如只包单程车,则返空车费也按返空时所需要的天数计算车费。
17、补充条款(附页):
18、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具有同等效力。
1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法规执行。
20、双方约定本合同传真有效,签订于成都。
甲方(代理签章):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司机: 乙方同行人名单(身份证号码附后):
电话: 通讯地址:
年 月 日 本合同仅限于13座以下车辆签订有效 年 月 日